高新技術産品是指符合國家和省高新技術重點範圍、技術領域和産品參考目錄的全新型産品,或省内首次生産的換代型産品,或國内首次生産的改進型産品,或屬創新産品等;具較高的技術含量、良好的經濟效益(利稅率應高于20%)和廣闊的市場前景。
根據《安徽省高新技術産品認定辦法》,我省高新技術産品認定的條件:
(一)技術屬于本辦法第三條規定的範圍,且達到國内先進水平以上;産品屬于國家科學技術部頒布的《高新技術産品目錄》的範圍。
(二)知識産權明晰,符合國家和省有關法律、法規或政策規定。
(三)實行單獨核算。
(四)符合國際标準或國家标準。沒有國際标準或國家标準的,其企業标準須在質量技術監督機構備案。
(五)質量穩定可靠。
(六)市場前景廣闊,經濟效益良好,年銷售收入100萬元以上。
國家和省火炬計劃項目通過驗收的,其項目産品視同高新技術産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