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進一步擴大内需促進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的意見,發揮科技企業孵化器服務科技人員創業、培育中小科技企業的作用,現就鼓勵大學生到科技企業孵化器創(就)業提出如下意見:
一、鼓勵大學生到科技企業孵化器内創辦、領辦科技企業。各科技企業孵化器要加大服務力度,對大學生創辦、領辦企業優先提供從工商注冊、稅務登記到員工培訓、市場營銷、融資等一條龍服務,并建立“一幫一”專人聯系制度,負責協調解決大學生創辦、領辦企業日常經營中的困難。
對近2年畢業的大學生到科技企業孵化器創辦、領辦科技企業,3年内免交房租。
二、鼓勵科技企業孵化器内的科技型企業吸納大學生就業。對吸納近2年畢業的大學生占其員工總數30%以上的孵化器内的科技企業,3年内房租在現有基礎上減半。
三、各市科技局、高新區管委會要加強領導,切實采取措施,充分發揮所屬科技企業孵化器的作用,服務支持畢業大學生創(就)業。對大學生創辦、領辦或吸納大學生較多的科技企業,在科技計劃項目安排上優先給予支持。
各科技企業孵化器要制定具體措施,加大培育力度,為大學生創辦、領辦企業指定專業輔導師,并積極引進創業投資,幫助大學生創辦、領辦企業健康成長。
對服務支持大學生創(就)業措施到位、成效顯著的科技企業孵化器,省科技廳将優先給予支持。
安徽省科技廳
2009年2月18日